做一個鬼臉

Tuesday, October 10, 2006

文字游戏

我向同事打了一个眼色,还有二十分钟就午夜十二点了
若再和对方律师纠缠下去,一但过了午夜,合约没签署,会对我方不利
法国顾客以生硬的英语细声的叫我们妥协
三天三夜不休不眠的我们
不得不狠下心肠在不完全甘心的情况下把最后一条文完稿
我们取巧的把最关键的条文里的best endeavour删改成 endeavour
对方律师竟没察觉
一百八十页的合约终于在七十二个小时后完成了
法律在很多时候不外是件文字游戏
而偏偏有人愿意一掷千金
让我们主宰一场只有我们才看得懂的文字游戏
出钱的人会明白合约的每一个条文与其文字应用的奥妙吗
我不禁要哑然失笑

7 Comments:

  • At 9:15 AM, Blogger Tsubasa a.k.a 滑翔翼 said…

    既然布满谎言,你仍然有去期待的毅力实在令人可敬。文字带给人的是沟通,然而你们却把用意曲解了。

     
  • At 11:05 AM, Blogger 麵包 said…

    曾经去过路是楼办事。。
    对那个环境不敢恭维。。
    东西没解释好。。
    一昧叫我签这签那。。。
    一张像样的纸都没有。。
    就在那个文件夹外签哦。。
    怪怪。。
    那时我还小也。。

    他这样就赚了不少。。

     
  • At 5:21 PM, Blogger Tsubasa a.k.a 滑翔翼 said…

    得了吧?别抱有期待。
    难道我们这不是沟通吗?
    事情并没有你所想像的复杂。

    人们就是这么单纯,相信诗人的歌颂。
    那就有劳您去改变历史吧~《唐诗300首》算得了什么?歌颂您的丰工伟绩。

    学习是必然的,要么年级轻轻就超越你。
    你的容颜搁在那?

     
  • At 5:57 PM, Blogger Tsubasa a.k.a 滑翔翼 said…

    看了第1篇的留言,再参照第6的留言。可想而知,这是多么的矛盾啊~

     
  • At 5:58 PM, Blogger Tsubasa a.k.a 滑翔翼 said…

    请先生一定要切记“见仁见智”这句名言。

     
  • At 11:35 AM, Blogger AngeLovEvil said…

    人生本来就是离题的开始,
    很多时候都会被别人冠上奇奇怪怪的题目。
    陶子说过“语言是一种表达、沟通……”。同样的,文字只不过是语言的其中一种纪录方式。
    李国修老师也说过“我们要的是隐喻,不是暧昧”。( “暧昧”,词典里是这样解释的:一是指态度、用意含糊,不明白)
    ‘暧昧’就像腋毛,有也可以、没有也无所谓。
    留着可能不雅,但又不妨碍生活(不会致命)。
    刮掉它,可能清爽一点,但开始时会感到刺刺。

    当暧昧遇上离题的手段,变成谎言的刮刀,我就像腋毛,被人一刀刮掉。

    难为了legalmate,我知道你的努力、竭力。

     
  • At 12:01 AM, Blogger legalmate said…

    谢谢大家的留言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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